焕廷说法女子卖自制扣肉被起诉,顾客称三无

婆婆做出传统的美食,儿媳拿到网上出售,没想到引来巨大的麻烦。重庆的王女士在卖出份扣碗类熟肉产品时,虽然进行了真空包装,但因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买家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近日二审结果出炉,王女士败诉,要退还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王女士想不通这个结果,表示将继续上诉。网店卖出份扣碗王女士说,去年7月,居住在重庆市江北区的黑龙江男子邵某向她订购了份扣碗类产品,包括粉蒸肉、烧白(即扣肉)、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总价元,说是单位团购。来了笔大生意,王女士很高兴,因为是现做现卖,她让对方等了几天。不久,王女士将份扣碗做好后用真空包装发货,但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识,她没想到这给她引来巨大的麻烦。三无产品被判十倍赔偿去年9月,王女士收到法院通知,她被邵某起诉了,对方称她出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要求退还元货款,且按货款的十倍金额予以赔偿。一家人顿时蒙了。顾客要份扣碗,因为是新推出的产品,而且量多时间紧,她来不及准备有上述信息的标准包装。粉蒸肉和烧白是用一个土制小碗盛放,外面用一个真空透明袋密封包装;风豆豉回锅肉用一个金色铝箔餐盒密封,并粘贴封口包装。没想到,这成为对方的把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去年一审开庭,判决王女士败诉,王女士提出上诉。近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她再次败诉。王女士家的粉蒸肉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记者在二审判决书上看到,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在上诉时称,那份扣碗不是预包装食品,而是具有合法资质的散装产品,生产销售渠道合法。但法院认为,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涉案产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法院支持原告邵某的诉求,判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退还货款并予以十倍赔偿,加上案件受理费,王女士家一共要掏5万余元。在上诉中,王女士一家还曾提出,邵某的购买行为存在牟利目的,因此不应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请求,但法院未采信上诉意见。4月20日,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邵某年就盯着我了,后来还混入了我们的会员群。那个扣碗,他也是一开始买3份,还说好吃,后来一次买份,然后就直接到法院起诉。”王女士还发现邵某此前有过多起类似案例,她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散装食品也要有标签记者发现,上个月,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县发生过一件类似的事。林先生以9.9元网售父亲自制的酸菜,被买家投诉为“三无产品”并索赔元,父亲难过得流泪,后来买家撤诉。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包装上不注明相关生产信息,确系“三无产品”。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法律并不禁止出售散装食品,但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地址等信息。因王女士销售的土特产均无相关信息,故被认定为“三无产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王女士怀疑邵某为职业打假人,其行为涉嫌敲诈,陈亮表示:“职业打假人的身份不影响索赔的合法性,只要索赔金额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并不违法。只有以曝光等方式危害商家声誉相威胁,索要远高于法律规定标准的金额,才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尚未付款准备继续上诉4月20日,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并没有执行判决,还准备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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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律实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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