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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发生的,女子售卖自家腌制扣肉,被职业打假人上诉称售卖三无产品要求索赔一事,发表自己的浅见。
份扣肉引发的争议
年7月,邵某在王女士开设的微店上购买了一批食品,其中包含粉蒸肉、扣肉、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合计份,每份折后单价30元,支付时使用了微店现金红包0.84元,共计实付.16元。货到后,邵某将收货过程全程录像,指出上述货物包装均无产品名称、生产时间、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是“三无产品”。随后,其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退还货款.16元并赔偿1.6元。
近日,诉讼人称:宁可王女士卖车卖房也不会少要赔偿,并可以将赔偿款捐出的事件登上热搜。表面看这是小作坊与职业打假人的较量,职业打假人购买扣肉份,卖家由于时间紧迫,就没有进行包装,这才让职业打假人抓住了把柄。
分析此次事件来说,5万元对于王女士一家来说是一笔巨款,对于一个小作坊来说也足以压垮,但是我们并不能因为它是一个小作坊就不遵守我们的《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重视职业打假人有万般的不是,买家邵某某曾多次对同村的同一条街的超市进行起诉。
公道自在人心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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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是王女士一家违反《食品安全法》在先,对于职业打假人存在知假买假存在争议的问题,我国的法律也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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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王女士家生活条件一般,但是也与互联网进行融合,了解,并且会使用网上购物售卖的软件,不能因为其法律意识淡薄而逃脱赔偿。食品安全非小事。
截止发文前夕,买家邵先生发博澄清,王女士背后的百人微商团队以及运作模式,通过网络营销的模式并不能逃避食品安全不正规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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