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一条新闻登上热搜,
一位来自重庆的老太太在抖音等各大短视频媒体平台哭诉:
前些日子一名老顾客从她这里订购了碗扣肉,事后以买到三无产品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十倍的货款赔偿。
法院经过二审之后判定其退还货款,并且按照十倍来赔偿,一共要赔偿五万元。
老太太表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在网络上寻求正义与帮助。
很快,这位顾客就被揭发出来是一名职业打假人,他也承认购买碗扣肉就是为了索赔。
于是,一时激起千层浪,网友们分成两派,一派认为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欺负小商贩,居心不良;
而另一派认为举报三无产品,为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应当应分,法院判决适当。
重庆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
重庆的王女士一家在忠县开店销售土特产,并且注册商标为“毛妈妈”。
对于这次被索赔的事件,王女士一家感觉到无比委屈(网络视频中哭诉的老太太为王女士的婆婆)。
从王女士的角度来看,网店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手续,食品安全没有问题,食品标签也有,只是这次售出的扣碗、粉蒸肉、烧白属于新产品,还没得及贴标签。
一家人辛辛苦苦地生产制作,本想借着网络平台的渠道红利,靠手艺创收致富,没想到祸从天降,居然要赔偿别人五万元。
那么,法院的这次判罚是不是有理有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明确指出,“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第一百四十八条还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正是根据法条的明文规定,作出上述判罚。
王女士所售卖的烧白(扣肉)
既然判罚有理有据,而且已经到了二审。
为什么一件金额并不算多么大的民事索赔竟然能够登上热搜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呢?
原因在于王女士一家的遭遇很容易让广大网友共情。
首先,王女士在网络视频平台中强调的身份就是一个“做土特产的农民”,勤勤恳恳,本本分分。
而老人用自己的手艺,用地方的特色菜肴来谋生,不是假冒伪劣产品,也从来没有让消费者在食用之后有不良反应。
仅仅是因为“疏忽或者不懂得”而没有给这次所售卖的产品贴上标签就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
根据王女士所说,这一次要赔偿的钱款是他们差不多半年的收入。
这就使得广大网友很容易对此“共情”,理解他们一家的遭遇。
其次,购买这碗扣肉的邵某,先在王女士他们店买了3碗扣肉,吃了之后并没有什么问题。
是在看到他们的产品没有贴上标签之后,才用另一个账号大批量购买了碗。
而动机显然就是为了索赔。
根据王女士的介绍,邵某之前曾经在他们店购买过四次产品,并且是他们店的会员,这次的索赔显然是故意的。
按照民间的话来说,邵某就是在“坑人”。
从这几天网络上发酵的事态过程看,王女士一方显然是占据了上风,因为无论是打造的“农民卖土特产”的人设还是之后对于邵某动机的强调都很容易触动网友的心灵。
特别是这件事被炒起来之后,邵某只能在社交平台上承认,他就是职业打假人。
而且他的一些“辉煌”往事也被网友扒了出来,他不仅曾经至少八次购买过期产品索赔,而且还曾经在年1月伙同他人在重庆一家超市铺购买了5.4元的散装排骨面而向法院起诉,索赔元,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邵某提出上诉。
最终,超市向邵某他们付了元了结此事。
有了这些事作为铺垫,邵某不仅坐实了职业打假人的身份,而且是一个毫无底线,为了牟利无所不用其极,而且只敢“欺负”小商铺和小超市,欺软怕硬的小人形象。
对此,邵某已经委托律师团队做出了反击。
邵某的代理律师吴先生说,网友们并不了解这件事的全部真相,毛妈妈土特产不是两三个人的家庭小作坊,而是一家非常有规模的注册公司,而这家公司的实际经营者王亚琼曾经在年7月30日的《忠州日报》这样介绍自己的公司:目前我们拥有百余人的微商团队,和淘宝、天猫、京东、抖音等多个平台合作,以物流快递为纽带,同整个互联网市场建立起联系。
经查,毛妈妈经营部”于年8月24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年8月23日,发证机关为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忠县分局。
年5月8日,忠县市场监管局向“毛妈妈经营部”颁发《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证载食品类别及品种包括蔬菜制品、豆制品和肉制品等。
此外,“毛妈妈经营部”还专门申请了“毛兰英”的商标。
也就是说王女士经营的这家“毛妈妈经营部”并不是一家农民小作坊,而是一家正规食品生产企业。
既然生产了三无产品,那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
21日,原告邵某的律师吴先生(化姓)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三无产品”并非第一次,她卖的食品也没有经过检测合格。
吴律师还告诉记者,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三无产品”并非第一次,他查到该店以前涉及过类似的案件。
王女士并没有否认这事,她告诉记者:“我们以前的确遇到过类似的事,那是年,当时产品上有标签,但发货发得急,没有打生产日期,就被告了。”
对此吴律师说:“如果说第一次是无知,不懂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次犯同样错误又不是故意的?”
他还表示:“王女士光是卖给我的当事人邵先生就有两次,她自己都承认了,第一次的3份没有标签标识,第二次有份也没有。这些是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又有多少次呢?”
吴律师还表示,“王女士卖的食品都是没有经过检测合格而直接上市销售的。关于烧白、粉蒸肉、回锅肉,她至今没有一份食品检测报告。”
上世纪90年代,王海职业打假,打的都是假名牌,伪劣产品。
简单地说,打击的是骗子,就算是自己也收益了,但是依然赢得了公众的认可,也从此有了“职业打假人”。
而邵某并不是什么“职业打假人”,在现在新闻报道出来的涉及他的官司当中,他从来举报的不是什么骗子与假冒商品,而是都是法律意义上属于“失当”的产品。
以这次的王女士一家的产品为例,她们最多是没有给商品打上标签,这其中固然可能有降低成本的考虑,但是原则上她们售卖的并不是伪劣产品,也不是想通过冒名而得利。
综合来说,王女士一家认为被“敲诈”了,咽不下这口气。
邵某则是本想“做单生意”,结果不留神成了“职业打假人”,有判决做后盾,自然也不能认输。
王女士的企业的确不是什么小作坊,而是一家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企业,出现漏洞被处罚并不算多么冤枉。
此事曝光后
很多网友为王女士一家鸣不平
“这是专坑不懂这些法律的老人?”
“那路边小摊贩都别出摊了,
毕竟煎饼油条豆腐脑也是三无产品。”
这两天
王女士家的网店生意还不错
不少网友纷纷来支持
有的甚至说要捐款帮她们支付赔偿款。
企业在运作的过程当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在些方面思想观念淡薄,
比如:使用名人图片或者名字,可能会被告罚款几十,甚至上百万元,
王女士的这次遭遇,希望能够给其他的企业经营者提个醒,一定要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办事,否则,不一定会有网友来支持你。
只有所有的企业都按照国家的规定去执行,
那邵先生之类的“职业打假人”可能就会退出历史的舞台。
总之,希望天下无假可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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