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人注意婆媳自制熟肉售卖份扣碗熟

重庆的王女士最近有点愁自己和婆婆加工售卖的土特产拿到网上出售没想到却摊上了大事王女士在卖出份扣碗类熟肉产品时,虽然进行了真空包装,但因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买家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近日二审结果出了,王女士败诉,要退还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王女士表示想不通这个结果,将继续上诉。

王女士介绍,她来自重庆忠县马灌白高村,婆婆虽然没有上过学,但很会做泡菜、黄荆麦酱、渣海椒、风豆豉、腊肉、香肠等当地各种农村美食。王女士跟着婆婆做这些美食,大约在四五年前,她开起了“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网店,一开始,“毛妈妈”的产品以泡菜之类为主,去年他们增加了粉蒸肉等传统扣碗类产品。

判决书显示,年7月,邵某在王女士开设的微店上购买了一批食品,其中包含粉蒸肉、扣肉、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合计份,每份折后单价30元,支付时使用了微店现金红包0.84元,共计实付.16元。

货到后,邵某将收货过程全程录像,指出上述货物包装均无产品名称、生产时间、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是“三无产品”。随后,其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退还货款.16元并赔偿1.6元。

收到法院的传票时,王女士懵了。她说,邵某下单后再未和她有过联系,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些农村土特产会惹上了官司。本着问心无愧的态度,王女士积极应诉。

在上诉中,王女士一家还曾提出,邵某的购买行为存在牟利目的,因此不应支持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请求,但法院未采信上诉意见。“邵某年就盯着我了,后来还混入了我们的会员群。那个扣碗,他也是一开始买3份,还说好吃,后来一次买份,然后就直接到法院起诉。”王女士还发现邵某此前有过多起类似案例,她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有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法律并不禁止出售散装食品,但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地址等信息。因王女士销售的土特产均无相关信息,故被认定为“三无产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来源:广东台触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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