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职业打假卖150碗熟肉被判赔十倍

编者按:重庆“女子卖碗熟肉被举报,法院判10倍赔偿”事件,使得职业打假这一有着近三十年历史的“行业”再次成为舆论热点。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关于职业打假人是“屠龙者”还是“恶龙”的争议历经数十年,仍未停止。近年来,因对职业打假人“消费者”身份的不同认定等,司法裁判呈现不同的标准和尺度。同时,行政监管部门指出“职业索赔”是非法牟利行为,刑事司法也对准打击“职业敲诈”。职业打假何以至此?立法的初衷与现实的矛盾在哪?同案不同判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当法律的规定与民众朴素认知有差异时,法律如何回应普遍民意?澎湃新闻梳理了近年关于职业打假的法律政策,以及数千份裁判案例,采访了数十名职业打假人及多名专家学者,从多个角度推出系列报道,试图还原职业打假本来面目,回应上述问题。仅以食品标签存在瑕疵,该不该支持十倍价款索赔?职业打假走到今天,“打假”的目标从过去纯粹的假货,到商家虚假宣传及商品标签细节问题,所打“假货”之“假”,成为了争议核心之一。在职业打假人看来,没有标签或标识错漏的食品都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假货”,“难道一定要等吃出问题才能监督?”而在生产、销售者看来,标签标识只是瑕疵,食品本身没有安全问题,不应该被予以十倍重罚。争议之下的裁判尺度不统一,违背最高法一直在强调的“同案同判”,也不利于司法裁判平衡各方利益及社会价值引导。澎湃新闻梳理大量裁判文书发现,以标签问题进行“十倍索赔”的案件呈现出4种不同的判决结果:支持十倍索赔;不支持十倍索赔,仅支持退货退款;不支持十倍索赔,但判赔三倍;驳回索赔人的所有诉讼请求。在相关专家看来,类似标签瑕疵问题纳入违法食品考量,本质上是法律对食品安全作出的一种规则安排,“没有形式外观要求,也就没有实质”。而当现实中出现矛盾时,法律如何回应普遍民意,也确实值得思考。假货争论的A面:“三无食品”与“有毒有害食品”因销售了碗未贴标签的熟肉(50碗粉蒸肉、50碗烧白、50碗回锅肉),重庆忠县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被判决退还购买人货款并赔偿十倍价款,总计4.9万元。随后,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负责人王亚琼,在网络发布了其婆婆、“毛妈妈”本人哭诉遭遇职业打假人“敲诈”的视频,得到了很多网友同情,引发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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